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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团贷款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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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,依据同一贷款协议,在约定时间和比例,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。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均为银团贷款成员。银团贷款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、发起组织银团、负责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,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。根据银监会《银团贷款业务指引》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额贷款,需要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:单笔授信业务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(含)的;大型集团客户和大型项目的融资以及各种大额流动资金的融资;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的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金余额的10%;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余额15%的;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;该笔贷款业务发生后,存在超过本行年度行业限额、期限限额、客户最高授信额度等情况之一的;总行营销主管部门、风险管理部门认为应该采取银团贷款形式的。
优势
1、在资产业务的合作上,双方具有内在的动力和合作条件。
2、银团贷款作为多边贷款方式,能够有效解决双边贷款方式下存在的多头授信、过度竞争等问题,改善对项目建设、集团发展的金融服务,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。
3、银团贷款参加行银行可以量力而行。
4、通过“同伴监督”,形成信贷风险管理团队,可有效分散单个银行的单户贷款风险,而且有利于银行从共同利益出发,共同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。
业务特点
1、筹资金额大,贷款期限长。
2、贷款用途受限制少(与政府贷款和出口信贷相比)。
3、银团贷款可满足借款人大规模的贷款需求、较长的贷款年限、日常操作简便(仅与代理行接触)。
申请对象
1、银团贷款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计划,重点支持能源、交通、高科技工业以及地方重点工程项目。
2、银团贷款的对象是符合《贷款通则》和《银团贷款暂行办法》规定、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银行认可的其他经济组织(以下简称借款人)。
申请条件
您需提供的资料依据用途与流动资金贷款及中长期贷款相同。
1、借款人以及其中外方股东、担保人有关资料。
2、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,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算等资料以及批准文件。
3、借款人注册资本缴纳的验资报告或证明。
4、借款人公司章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、内联企业的合资或合作合同。
5、购买设备、技术的商务合同或其他有关的合同。
6、项目工程建设合同以及承建商的有关资料。
7、原材料、辅料、燃料等供应合同。
8、项目产品的销售合同或意向书,政府部门关于内销或代替进口的批准文件。
9、项目所需水、电供应指标以及供应合同。
10.政府计划部门年终项目审查规模、外债规模的文件和国家外汇主管机关同意借外债的批文。
11、工商、税务、环保、海关等部门关于项目的批件。
12、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其清单和股价报告。
13、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资料。
业务办理程序
1、客户经理关注客户的融资需求;
2、收到客户贷款信息/融资招标书;
3、与客户商讨、草拟贷款条款清单、融资结构;
4、我行获得银团贷款牵头行/主承销行的正式委任;
5、我行确认贷款金额;
6、确定银团筹组时间表、组团策略及银团邀请名单;
7、准备贷款信息备忘录,拟定组团邀请函,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邀请;
8、参与行承诺认购金额;
9、确认各银团贷款参与行的最终贷款额度;
10、就贷款协议、担保协议各方达成一致;
11、签约;
12、代理行工作。
收费标准
银团贷款各项收费标准将由我行通过合同约定。
服务热线:95526
境外服务热线:0086-10-95526
信用卡服务热线:4006601169
私人银行服务专线:4006095526